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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事件的关键所在

作者: 中国证监会

2001-12-10

(转贴自月儿的天空)

是不是旭日旗?
这是涉及客观性的判断,比较简单。当然不是。旭日旗的尺寸和图形比例、上面有无文字,应当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为的是尊重这面旗帜。但引起旭日旗的联想却不能说是牵强附会的。

是不是为日本军国主义张目?
这是涉及主观性的判断,比较困难。但我倾向于认为,作为艺术形式的存在和作为标志形式的存在会是有区别的。比如,穿件印有类旭日旗图案的衣服同在办公桌上摆放一面旭日旗,其含义不会是相同的。

是否容忍擦边球?
对于所谓的擦边球,鼓励是不必,但能容忍,则是成熟、宽容和进步的标志。民族大义和民族感情这类没有确切的定义而解释权的归属又含糊不清的崇高概念,使用起来宜慎之又慎,不宜时时祭出来。

以前有看到说香港是文化的沙漠。但在港英当局声称将打击不良刊物时,香港的知识界就站出来说:请先将“不良”改为“不雅”,惟恐当局借机限制言论的自由。

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似乎只有民主国家里才有合法的色情刊物。我理解这决不意味着民主制度就鼓励诲淫诲盗,它只是基于言论自由原则的一种容忍。

表达的方式?
老实说,古装的电视剧我N年前就不看了。我的刻薄的总结是:一个傻子、一个疯子、一个搅屎棍子,一台戏尽够了。所以我不是赵小姐的FANS。更由于那个清嘴含片的恶俗的广告(本网注:这位朋友资料有误,上述提及的广告赵薇并没有参与拍摄),我是比较早就开始抵制她代言的产品了。这是个人的权利。但向广电部呼吁进行封杀,是不是有点过了?我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广电部成了一个民意机构的。大喊要奸杀的,是不是也有点过了?赵微据说是道歉了,你们要不要道歉?

道义上的勇气?
对于《南方周末》的被整顿,媒体均不则一声。“和尚不亲帽儿亲”、“兔死狐悲”等古话也像是失了灵了。但据说有挺身而出封杀赵小姐的了,不免滑稽。安全的忠诚秀?这真是一个贴切的描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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